材料学院关于学生寒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3日 | 点击:[] 次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具体情况, 现将学生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21日,2月22、23日为新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间。2月24日正式上课。

二、具体要求:

1、放假离校时,各班要打扫宿舍卫生,注意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2、往返校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假期间,谨防盗、抢、骗、传销、溺水、火灾、电击、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流行性传染病等现象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觉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声誉,严禁参与或介入封建迷信,非法传销、法轮功等非法活动;注意假期间旅游、娱乐、饮食、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

3、班委以上学生干部须在2月22日前到校报到。

4、各年级做好学生的假期去向、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假期去向统计表于1月10日下午5:00前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返校情况统计表于2月24日上午9:00前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要向辅导员请假。

5、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如确需留校的一律到年级辅导员处登记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6、购买往返车票的同学一定注意应到校的时间。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