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3日 | 点击:[] 次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免具体工作。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且必修课初修成绩及格及以上。

4.大学四级英语425分以上。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者,优先推荐。

6.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推荐名额

学院推免生名额以当年学校分配指标为准。

四、推荐程序

1.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公布推免生的名额和推荐条件。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提交《河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附相应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按《河南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记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推免生候选人。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合公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5.学院公示后,按规定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教务处审查、公示。

6.学校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推荐资格。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9月5日

附件:工作小组名单与时间安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田保红

组员:文九巴 陈拂晓 张柯柯 程光耀 李继文 于 华 宋延沛

任风章 李 谦 邱然锋 郭俊卿 刘 伟 郭建萍

秘书:刘 静(联系人,1363389878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时间安排

(1)9月10日前 学院公布条件、名额和推荐方法,通知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自愿报名,交申请表到院学生办(截止到9.10下午18:30),过期不再受理。

(2)9月11日-13日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河南科技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评记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排序,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

(3)9月14日-16日 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3天,接受监督。

(4)9月15日09:00 前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5)9月17日-22日 学校审查批准,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推荐资格。